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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养老之我见(二):“失智失能”是“刚需”?

作者:奚志勇   发布时间:2017-05-06

进入老年,从“概率”上说,身体的各个“机能”都会有逐步衰老的过程。都会慢慢地“失智失能”,最后,走向死亡。这是“理论”上的认知。
对老年“失智失能”群体的护理和照拂,被称作为:为老服务的“刚需”。
其实,在现实生活中,极大部分的老年人,是没有经过“失智失能”阶段,直接“走完人生”的。
据2016年上海市的统计:去年全市失智失能老人一共是14.33万人,占全市老龄人口的6.65%。这还是算比例较高的。
在全国范围内,按武汉的统计数据来看:去年全市失智失能的有26693人,占全市146万老人的1.83%。
应该客观地说:失智失能,是为老服务中的“薄弱”环节。老龄化、快速老龄化、空巢化等一系列问题有所重视之后,失智失能以及失独等问题,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。
好在,政府已经把“失智失能以及失独”都纳入老“保障”体系内,也就是纳入政府财政支持的、民政主导的“一亩三分地”了。
目前,民政立项的“养老项目”基本上都主要“聚焦”在“失智失能以及失独”专业。即使这样,政府也在坚持探索走“公建民营”的道路。